清风 发表于 2012-6-20 21:47:07

发帖时请注意

义工论坛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,坛友们已基本熟悉了各版块的功能分类,自觉的在各版块发表相应的帖子。就是应注意的是转载的帖子应注明是转载的,以免出现不必要的误会。

梦想彼岸 发表于 2012-6-20 22:36:49

赞同:)

传奇 发表于 2012-6-21 07:58:53

顶一下,:)

静以修身 发表于 2012-6-21 08:24:16

听同事(同事只参加了一次义工活动)说,这一周日的活动是给老人包粽子,可是我不会包,每次的活动是否有人数限制呀。

静以修身 发表于 2012-6-21 09:08:48

谢谢您:loveliness:

静以修身 发表于 2012-6-21 09:10:02

开心依旧 发表于 2012-6-21 08:43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没有人数限制 自愿参加

谢谢您!:handshake

老三 发表于 2012-6-21 17:24:08

:)

凯文义工 发表于 2012-6-22 00:03:21

我什么时候也可以发帖子啊

宋亮 发表于 2012-6-28 19:58:15

想的挺细,挺好的!众人拾柴火焰高呀!

清风 发表于 2012-7-3 19:33:51

因牵扯版权等原因,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,转载的文章一定要注明是转载,并注明文章的出处,谢谢合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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