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啼笑皆非的法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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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31 08:25:1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    昨日, 给出国旅行的朋友接风,自然是推杯换盏、把酒言欢的不醉不归的场面。当酒过三巡问起朋友出国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时,朋友不假思索的打开了话题。此次旅行选中了富裕与和平的代表的北欧瑞典,在瑞典的阿斯托普市,临近中午时,去商店购买食品。忽然一个蒙面人从背后一把把刚购买的整袋的食品抢走了。朋友便大声用中国话喊着:抢劫了,抢劫了。大街上忽见一位警察,便过去示意遭抢劫,并指着还在跑着的劫匪的身影。警察明白立即追了出去。眼见就要追上了,此时教堂的大钟敲响了十一点的钟声,警察嘎然停止了追击。进在一步之遥的劫匪扬长而去。           朋友回到宾馆责问友人时,友人笑道:这是位懂法的好警察。因为这个国家法律规定,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参加加班加点工作,时间到了,再追就违反了法律,还会被小偷反告违反。
           面对这样的局面,朋友也只好是望贼兴叹,啼笑皆非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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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31 09:27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文明从这里开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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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31 12:23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同的国家,不同的法律制度,入乡随俗!在我们看来挺可笑,但是在他们心中就不同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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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8-31 21:55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圆心 发表于 2012-8-31 12:23
不同的国家,不同的法律制度,入乡随俗!在我们看来挺可笑,但是在他们心中就不同了! ...

嫩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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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31 22:08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可思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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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9-1 06:01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黄海水鬼 发表于 2012-8-31 21:55
嫩懂。

多学习就懂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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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9-1 07:17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啼笑皆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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